在扶贫战略中寻找“精准”落点
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的高度,针对减贫形势变化,在扶贫开发顶层设计上提出了精准扶贫的基本方略。精准扶贫重要思想是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提出来的,之后又进一步诠释为“六个精准”“五个一批”,其实质是指针对不同区域环境、不同贫困状况,运用科学有效程序,对扶贫对象采取不同对策的治贫方式。这一战略思想是对减贫理论的传承和创新,是对我国扶贫方略的集成和重塑,是涵盖“精准识别”“精准帮扶”“精准治理”的科学体系。
在扶贫实践中,各地按照中央的部署积极探索创新,涌现了一批好典型、好经验、好做法。然而,在精准扶贫战略的具体实施过程中,也出现了一些主观和客观上的定向偏差,引发了一系列需要高度关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。因此,当前必须立足“精准”二字,科学研判现阶段扶贫工作的新特征、新瓶颈、新症结,通过更具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和政策调整,有效处理好精准扶贫过程中影响全局的若干重要关系,保障精准扶贫战略顺利推进,确保实现预期脱贫目标。对于精准扶贫不精准、靶向疗法脱靶偏向的问题,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,进一步将“精准”二字落细落小落实。
识别机制重在自下而上。逐步改变“自上而下”定规模、分指标的甄别方法,探索实行自下而上、层层累加、精确计算、全面科学的多元识别机制,推动实现由数字式减贫转向实质性减贫。一是社区化识别。在农村社区内部实行公开测评和比选,由农户自我申请或集体推选,通过对象摸底、民主评议、入户调查、村内公示等流程,最终确定扶贫对象。进一步加大贫困信息公开力度,每一户贫困户都要在村里公示基本情况,接受村民监督,每个县的总体贫困情况都要向社会公开。二是台账化管理。以乡镇为单位,依托乡级政府扶贫、财政所力量,利用农民补贴网,对每一名贫困人口都建立登记卡,准确记录家庭、收入、身体等详细状况,并实现信息联网,随时更新,随时可以查阅。三是指标化测定。借助专家力量,研究构建科学的多维贫困评价标准,做到既以收入标准衡量“贫”,又综合反映健康、就业、住房、教育等生活方面的“困”。四是动态化退出。不论是贫困县,还是贫困人口,都要能进能出,可上可下,动态调整。同时,建立正向激励机制,引导和鼓励贫困地区主动脱贫。
帮扶机制重在分类施策。区别不同地区的贫困原因、发展潜力等因素,按照“五个一批”的思路,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,突出特色发展,一区一策、一域一策,不能搞“一刀切”。一是在“发展生产脱贫一批”中,通过适当的政策优惠,引导民营资本到贫困地区设立加工生产基地,促进当地就业。支持扶贫经济组织参与精准扶贫,采取贷款贴息、项目扶持、财政银行保险联动等方式,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扶贫对象通过直接帮扶、委托帮扶、股份合作等模式结成利益联结共同体。二是在“易地搬迁一批”中,开展搬迁主体后期发展扶持专项行动,重视易地扶贫搬迁的质量、可持续性和风险防御能力建设。三是在“发展教育脱贫一批”中,引入市场机制,尤其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,特别是就业培训上,改变以往分指标的方式,通过设置准入门槛和政府采购,确定多种类型的定点培训机构,贫困人群凭政府发放的培训通知,可按需选择培训项目和培训地点,切实提升培训效果。四是在“生态补偿脱贫一批”中,加快健全贫困地区质量资源资产产权制度,创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、生态产品市场交易、生态保护多元补偿协同推进机制;推进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,通过政府购买劳务促进贫困人口就业。五是在“社会保障兜底一批”中,加快推进低保标准和脱贫标准“两线合一”,实现政策内部衔接,形成兜底扶贫合力。
治理机制重在协同善治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,推行善治,增强贫困地区自我治理、自我发展能力。一是政策制定要共同参与。在扶贫制度设计层面,充分吸收基层政府尤其是县乡一级的智慧,充分尊重其利益和诉求。二是政策实施要共同推进。整合分散在扶贫、发改、财政、农林水等部门的扶贫资源,拼盘做菜、各记其功,打好政策“组合拳”,形成扶贫合力。同时,在扶贫对象确认、扶贫需求评估、扶贫项目选择、扶贫项目实施、扶贫绩效评估等方面,全面提高贫困户的参与度,不能搞“关门扶贫”“单边扶贫”。三是政策创新要共同探索。借鉴“PPP”(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)模式,建立精准扶贫领域的“PNP”(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)模式,采取政府购买、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,充分利用NGO在精准帮扶方面的“精准性、专业性、服务性”优势,对接贫困户个性化、多元化、碎片化需求,在政府和贫困户之间搭建桥梁枢纽。
(作者:欧阳煌 湖南大学经贸学院教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