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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泉市启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

来源:酒泉市统计局日期:2018-04-27

    近日,酒泉市政府下发《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》,对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,标志着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正式启动。

    此次普查将全面调查酒泉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、布局和效益,了解产业组织、产业结构、产业技术、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,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,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、服务活动,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新动能培育、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。

   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,《通知》决定成立酒泉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,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,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。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,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委等18个部门组成。《通知》要求,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,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要将经济普查纳入年度重点工作,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。

    《通知》对普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,一要坚持依法普查,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及时、如实地填报普查表,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保密义务。二要确保数据质量,各县(市、区)、各部门要周密部署,精心组织,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和任务。三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,提高普查数据抗干扰能力和处理效能,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。四要加强宣传引导,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。(贺晓静)